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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

1998-07-2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张传亚、实习生吴绍林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0日讯(记者张传亚、实习生吴绍林)随着国际互联网络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人感受到因特网给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同时发生在因特网以及其它网络上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也愈加突出,尤其是近段时期以来,网上侵权争议不断。有关人士指出,我国网上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希望国家尽快建立健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中科院网络工程研究室副主任李俊副研究员告诉记者,网上侵权与其它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有时会显得更隐蔽一些。常见的网上侵权行为主要有:直接盗用别人软件或网号、或把买来的软件放到自己的服务器里给自己的用户使用而收取服务费;也有的私自抢注产权权利人的商标形象,利用人们对域名和商标容易混淆的弱点,采取相似法来赚取利润,如有人用Microscft来冒充Microsoft;也有人将网上大量的免费软件和共享软件改名换姓后出售;还有人故意破坏或进入其他用户的系统,成为电脑“黑客”。

在分析出现上述侵权行为的原因时,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常务副主任杨林村认为,主要是由于我们目前的网络市场发育还不成熟,许多问题比较前沿,处理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出现某些产权争议有其客观原因,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谈到对网上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时,李俊副研究员介绍说,国外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加强网上职业道德的宣传;二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由于国外网络发展较早,公众网络产权意识较高,也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而我们国家网络发展较晚,对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宣传刚刚起步,许多人的产权意识比较淡薄;同时,我国目前在这些方面的立法也比较薄弱,管理上有些滞后,在立法上多是严禁录制、翻录或传播带有黄色、反动性质的电子出版物。即使有了一些禁止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的法规或条例,也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处罚办法,当发生侵权行为时,容易造成无法可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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